淅川县一位86岁离休老干部20年上访路的心酸泪
日前,淅川县一个老革命干部,党廷宸,工作40余年,为淅川县的发展立下汗马功劳,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因工作政绩显著,引起原机关仨人嫉妒,屡被污蔑、报复,经调查,均无问题。他的职务无缘无故地被降职,正局级干部按副局待遇离休,离休工资后现工资只有1520余元,20年不断上访,得不到解决。

党廷宸躺在病床上盼结果
党廷宸现年86岁,59年7月加入共产党,家住淅川县城,1949年9月参加工作,于1987年离休,工作40余年.文革初,打成"三反分子".67年6月由群众组织评反(82年12月20日县委机关党支部发文件彻底平反)。81年3月遭免职诬陷“围攻武斗革命领导干部迟金序和毛主席逝世时的态度问题”。经县委工作组调查,最后结语是:“经过调查、座谈、走访、以上问题不予存在。经县领导小组研究,不予作结论,特此说明。”没有查出任何问题。现当地组织部门隐瞒实情,谎称属于绝密反加罪向上级写反馈报告,列为罪名,扣住不放。
党廷宸历任职务简介:
1949年9月1日参加工作,任乡财粮职务;
1956年7月,淅组字(56年)019号通知任县广播站副站长(站长宣传部长兼);
1961年7月,淅组字(61)034号通知任县委宣传部干事(实干秘书工作);
1965年7月,淅组字(65)024号通知任宣传部秘书并被选兼机关党支部副书记;
1967年7月,县成立一线指挥部命任文卫办公室主任;
1971年12月,中共淅川县委员会(71)019号通知任县砖瓦厂革委主任,后兼党支部书记;
1973年4月,调任县文教局副局长,同年8月任局长,兼党支部书记;
1978年8月,遭诬陷免职受审,经过一年多专案组调查,三条罪名全否定反而又恢复局长;
1979年12月9日,淅组字(79)150号通知任县电灌局第二局长,1980年3月30日补为电灌指挥部党委委员;
1981年3月又被诬陷免去第二局长;
1981年10月,任县体委副主任;
1984年5月在县广电局无理由降为副局级调研员;
1987年7月23日离休,颁发荣誉证填写副局级调研员,行政工资19级现行工资116元;
(按当时行政工资19级就是正局级)
受诬陷实情:
受政治诬陷是最后一次那三人合谋炮制1982年—1984年所谓的审干结论,塞进组织部档案里。所谓文革中的事,早在第二、第三次诬陷均已澄清,纯属于诬陷。
一、有文字证据的:1978年8月,淅川县搞揭批查时被诬文革中组织学生打庞仲西副书记,毛主席逝世时饮酒作乐,隐瞒重大历史问题的“三条罪名”由县委副书记满怀良在县直千人干部大会上宣布免我文教局长,党支部书记受审,并组织专案组进行一年多的调查,“三条罪名”全属诬陷,县委书记研究恢复局长,于1979年12月9日淅组字(79)150号通知调县电灌局任第二局长(可看复印文件)。1980年3月30日,县常委又宣布补为电灌局指挥部为党委委员,1979年11月14日,县委组织部长杨茂德给我谈话说:“你的材料,常委们都看了,文革中没问题,工作上的事,自己以后总结经验教训,你的工作,书记们都知道,电灌局任务大,叫你去当第二局长。”我当即说:“免我文教局长时的三条罪名,总该给我做个文字结论吧!”部长说:“你还去当个局长做个啥结论。还当局长本身就是结论,有文件为证”。停了几天,主管副书记杨锡珍催我去上班,我再次说要文字结论。杨书记说:“你还去当局长,做个啥结论,任职文件一下发,就算给你平反啦!”当我见了任职文件,才去报到上班。没有文字结论,我不放心。于1980年4月12日,我找到梁宏江书记住室,当时县委副书记兼县“两案”领导小组副组长卢廷瑞在场,我又提出要文字结论,卢廷瑞插话说:“结啥哩,有问题,还能叫你再当局长。”直到2007年元月16日,我咨询了老县委副书记张成柱(健在),并给我出了证明,我这才知道,他们书记研究过,不写文字结论的实情。就把任第二局长的红头文件当做平反通知了。当时的组织部长、组织书记、县委书记都已逝世。任第二局长的红头文件总不是无根据胡乱印发的吧?有这个文件就能充分证实诬陷文革中打庞仲西的事就是无中生有栽脏陷害。除此还有健在的当时人(1)贾明武健在,时任领导小组成员,已离休,住淅川县城内。(2)、当时任办公室档案员翟坤山现住淅川县城内。1985年,整党结束时,没有一人提我文革中有珠丝马迹的事,党员一致通过登记入册,有鉴定证书。
二、1981年3月,我遭无理由免第二局长,但组织部却暗中立案,作了调查,写有一张“对党廷宸同志立案审查的说明。”装进组织部我的档案袋里作为销案证据。而组织部办公室主任面谈时,却说你已立过案,属于“绝密”之谜。2001年2月13日,已退休老干部干审科姬科长亲自看了档案后,对我说:“我看了组织部你的档案袋里装有一张关于党廷宸同志的立案审查的说明,头一段写你的工作简历,接着写文革中围攻武斗革命领导干部迟金序和毛主席逝世时的态度问题。最后结语是:经过调查、座谈、走访、以上问题不予存在。经县领导小组研究,不予作结论,特此说明。还加盖有公章,年月日因有印泥颜色遮的看不清了。”这时,我才醒悟免我第二局长的原因。从这个特此说明看:诬陷的事已澄清不予存在,这个说明实际是一个未对我明示的结论性文件。可是县组织部采取掩耳盗铃的手段对上级反馈报告列为罪名,对我声称,上级规定属于绝密。关于围攻迟副书记绝无此事。1977年10月,县委梁宏江书记叫我参加由迟书记带领全县几个顶尖劳模赴北京瞻仰毛主席遗容,迟书记把我视我救命护士,上小车前交我瓶速效救心丸,并教我当他休克时如何用药急救,我一直在他身边陪伴使他安全往返。有证据存在,一、有合影照片;二、可以问他的老伴,儿子、女儿,有无此事?!
1978年,揭批查时迟书记兼两案领导小组长,那时免文教局长受审,诬陷人为什么要去掉围攻迟书记事(着重怕迟书记对以上问题产生疑问)。
三、关于“资料”登记,诬我是县“二七”总部县委机关鲁迅战斗队二号服务员。这是把我打成“三反分子”批斗劳改的祸首。就是当时的审干科长李文强亲自所为。
综上所述都有文字记载和当事人可查,我文革中一直是受诬陷的人,诬陷文革中的罪在免职后都已查清,没任何问题。淅川县一位正局级干部错按副局待遇离休25年不改正。
2009年6月24日,我去北京国家信访局,张处长接访,她听了我说的:“我1949年9月1日参加工作,1987年7月23日办离休手续,离休前受两次政治诬陷降为副局级调研员,离休证填写职务为副局级调研员,行政工资19级”。她答复说:“副局级调研员只能按副处级待遇。给你转在河南网上,半月后由你县信访局转告你。”09年7月托人代访回来后说,已转河南网上了,这事没有过两月,不再接访。直到09年8月又去京复访,答案仍然如前。直到2011年3月,我从县信访局网上实得文字,才知道组织部又从网上制造谎言。
从1994年5月向有关部门申诉至今,向中央、省市、县领导发信200多封都石沉大海。
这就是淅川县一位86岁离休老干部20多年上访路的心酸泪。不禁感叹:等一天来盼一天,等个清官到淅川。公正解决这冤案,免我冤死到九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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