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仆”+“牛B”国法如同厕纸 本人1987年从驻马店市入伍,服役于中越边境某部四年之后回到家乡,(中##员)。 92年经驻市民政局安置到豫南水泥有限公司,(确山县省建水泥厂)。工作五年之后1996年办理了停薪留职3年的手续。 99年手续到期后回到公司提出了回公司工作的请求,至今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工作岗位。从参加工作至今的各项社会保险一项都没有交纳。更无奈的是本人的工作档案在公司也已经丢失。(是真是假无人给予认证) 相关的“公仆”大人们,您们是天天忙着喝酒唱歌找小姐吗? 劳动法和保险法对于你们是不是置若罔闻? 至今经驻市仲裁委,确山县法院,驻市中院,终审。判决公司给予本人交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判决书后已经过半年之久,但是仍然得不到落实!为什么? 国法是神圣的!没有关系没有钱的草民十二年之久的维权之路是艰辛的。十二年已逝,维权之路还要多久?人生还有多少个十二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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